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
6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
现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共六章九十一条,修订草案共九章一百零九条。草案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制度,如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用记录制度,补充完善查封扣押措施等;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如强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的责任,要求其建立、健全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要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草案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增加了拘留的处罚措施。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15部门:今年发布回收铜、回收铝原料产品质量标准推进国内固废回收利用
8月16日,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部际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协调小组组长、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做好法律和标准支持工作,全力配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加快推动巴塞尔公约附件修订的国内报批,做好回收铜、回收铝原料产品质量标准发布。要继续加大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力度,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国际合作机制,联合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要加快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施,大力推进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工作。
国家发改委: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促进产业集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拟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以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赤泥)、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工业废弃料(建筑垃圾)、农林废弃物及其他类大宗固体废弃物为重点,选择废弃物产生量大且相对集中、具备资源综合利用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前景好、规模带动效益明显的地区,通过政策协同、机制创新和项目牵引等综合措施,开发和推广一批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制(修)订一系列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和规范;实施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构建和延伸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利用产业链条,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有关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主要目标是: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具体任务包括:(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七)加强组织领导;(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九)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十一)开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十二)强化监督问责。
关于印发《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工信部原〔2018〕262号)同时废止。
新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包括先进钢铁材料、铜材、铝材料、钛材、先进化工材料、膜材料以及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等。
工信部:将尽快发布铝行业规范条件推动行业有序发展
工信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157号建议称,将尽快发布《铝行业规范条件》,推动行业有序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巩固淘汰落后产能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和法治化长效机制,继续在铝行业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节能监察,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加大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推动不具备竞争力产能有序退出。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主要分为六大板块:1、节能环保产业;2、清洁生产产业;3、清洁能源产业;4、生态环境产业;5、基础设施绿色升级;6、绿色服务。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意见》提出,到2025年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各省(区、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布局趋于合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其中,2020年年底前,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及“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率先实现;2022年年底前,珠三角、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提前实现。
强调在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方面,要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在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方面,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在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
自然资源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
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旨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到2022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水平明显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互动关系更加协调。
《行动计划》提出了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点任务。通过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制度、优化排污权配置、完善水权配置、健全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发展生态产业、完善绿色标识、推广绿色采购、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9个方面,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健全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引导社会投资者对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有色金属等行业成试点工作重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方案》主要提出六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二是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三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五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六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工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
3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将进一步发挥部行合作优势,充分借助绿色金融措施,大力支持工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实现绿色发展。
通知中提及,两部门将以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地区为重点,强化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工作,重点支持工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推动焦化、建材、有色金属、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在钢铁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从源头削减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产生。
五项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发布
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HJ1035-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聚氯乙烯工业》(HJ1036-2019)五项技术规范,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
目前,五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功能已正式上线,相关行业排污单位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正式申报排污许可证。
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
1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目标为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铝加工行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研究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征求意见会在佛山举行
3月26日,由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组织的“铝加工行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研究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征求意见会”在广东佛山举行,近60名来自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以及广东、山东、四川、辽宁、浙江等省重点铝加工和辅料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设立铝加工行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研究汇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建议汇报和座谈交流三大议程,旨在总结行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研究进展,加强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沟通,从而更好地实现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促进铝加工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墙”。
再生铝行业铝灰渣环保政策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研讨会在京召开
9月16日,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北京组织召开再生铝行业铝灰渣环保政策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研讨会。
研讨会旨在及时向生态环境部反映行业现状和重要诉求,探讨应对措施并形成政策建议,进一步营造再生铝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希望各企业抓紧时间做好再生铝行业铝灰渣基础性研究和摸底排查工作,尽快提供科学论证依据、检测报告等材料,为生态环境部制定政策提供科学决策。
新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实施
新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标准,绿色建筑被定义为“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根据评价分值,绿色建筑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
山东将环境改善纳入衡量新旧动能转换的成效指标
11月8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全过程,坚持新旧动能转换与生态环保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衡量新旧动能转换的成效,用经济和环境“双指标”综合评价区域发展质量。
甘肃省出台推进产业合作举措促进有色等领域绿色生态产业发展
2月14日,为进一步推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加快产业转移,强化招商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了《推进产业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9〕67号)。
其中通知要求:突出产业合作重点。结合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挥该省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等产业优势和铜冶炼、电解铝、钢铁、水泥等相对富裕产能,依托该省矿产资源勘探、有色冶金等领域技术能力。
坚决打好有色金属行业生态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年全国有色金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
9月3-4日,2019年全国有色金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成功举行。本次大会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上一层楼,坚决打好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下沉(重点)督察阶段任务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一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年7月10日至7月15日陆续进驻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
各督察组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深入现场,重点督察相关地市党委和政府以及中央企业下属企业(单位)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针对有关问题线索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深圳治气标准有望推广至整个大湾区
2019年,深圳实施最严环境监管和全面深化生态环境改革。其中包括加快推进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全面修订,由环保部门牵头成立深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生态环境专责小组,研究制定专项规划等。计划中提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将大气治理的“深圳标准”推广到大湾区;推动深莞惠跨界河流和珠江口海域保护,与香港共同保护大鹏湾优良水质、共同治理深圳湾水污染,在深圳河治理方面建立及时响应的联动机制。推进粤港澳区域固体废物协同处理处置。
河南省铝工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推动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加快铝工业绿色转型、提质增效,推动“二次创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方案》从5个方面阐述主要路径。一是调高调优一批产品和品牌。二是做大做强一批企业和集群。三是实施绿色化改造。四是提升电解铝竞争力。五是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力拓牵头研发无碳电解铝技术应对气候变化
用频繁更换阳极,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还能节约成本,一项替代铝冶炼过程中碳素阳极的新工艺正由全球知名的矿业公司力拓集团牵头进行中试。
据力拓首席执行官夏杰思介绍,从2018年开始,公司联合美国苹果公司和美国铝业公司针对铝冶炼过程中使用的阳极开展技术攻关,利用陶瓷材料替代碳素,以减少阳极的更换频率和二氧化碳的排放。这项技术除了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之外,相较于频繁更换的碳素阳极,陶瓷阳极的使用时间更长,可以减少浪费,节约成本。
美国CIE公司开发出零液体排放铝精整生产线
美国CIE公司与MST化学工业公司(MST CHEMICALS)共同开发零液体排放铝精整生产线技术实现水循环利用率(reusable)达98%;循环水可达到优质标准,λ<200μs;运行成本降低40%;生产线安装调试费用下降30%;不用超滤法(U.F.,Ultrafiltration)或反渗透工艺(R.O.,Reverse Osmosis);零热能和零液体排放。
该工艺已在铝材表面处理酸洗线、阳极氧化着色线和涂漆线上获得有效的利用。由于使用了专用添加剂,可除净水中的硫酸与铝,水可循环使用,用于碱洗。此工艺水的消耗量可下降50%,由于铝材经碱洗后具有很高的品质,使它成为当前铝材精整最有效的工艺。
Ball可回收铝杯亮相或将代替塑料杯
鲍尔包装(Ball Corporation)在美国推出了一款可无限循环利用的铝杯,目标是将这种杯子推广到餐馆、酒吧、便利店、啤酒厂和零售店等,以减少塑料垃圾。
2019年9月,Ball在美国主要场所推出几款试点产品,用铝杯代替塑料杯。这个铝杯有20盎司大小。Ball计划在未来根据市场需求推出更多尺寸。公司预计到2020年底将增加位于Westminster和Colorado创新设备的产量。
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研发出新型吸附剂可吸出污水中重金属
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开发出一种可以清洁污水的混合吸附剂,可高效从污水中把重金属吸附出来。目前,这种吸附剂已经通过测试,并获得了专利。吸附剂具有大表面、高度开放多孔的结构,由硅酸盐、水云母、火山玻璃形成的颗粒状热处理混合物组成,大大提高了把重金属从污水中吸出来的能力。
全国首次铝空金属燃料电池在四川德阳实现产业化、商业化
德阳东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批铝空金属燃料电池量产产品成功下线。按照订单,1000台铝空气金属燃料UPS(不间断电源),将被用于德阳铁塔基站备用电源,代替原来的柴油发电机和铅酸电池。这是全国首次实现铝空金属燃料电池(简称“铝空电池”)产业化、商业化。
据介绍,铝空电池放电的副产物氢氧化铝可大量用作工业级阻燃剂,实现回收利用。过剩的氢氧化铝通过分离可生成直径30纳米的颗粒状氧化铝,用于生产工业蓝宝石等。而过剩的氧化铝又可采用绿色电解铝工艺,再次成为铝燃料,从而实现“循环发展”。
云南:推进绿色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引进先进铝材硅材企业
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完成能源产业增加值1200亿元以上。统筹谋划推进绿色能源开发、就地消纳、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发展新能源,推动蓄能电站建设,着力解决丰枯问题。加快昭通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在服从国家大局前提下,大幅提高云电自用比例,争取年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1000亿千瓦时,进一步调整完善优价满发电价政策,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建设清洁载能产业园区。加快水电铝材、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确保水电铝材一体化在建项目全部投产,大力引进技术装备先进、研发能力强的铝材、硅材加工企业。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建项目如期建成投产、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引进电池、电控、电机企业,争取氢燃料电池项目落地。
粤港澳大湾区规划8次提到环保:临港工业和大项目有更严要求
2月18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防护屏障,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诺贝丽斯和沃尔沃汽车共建汽车铝材循环回收利用体系
在瑞典哥德堡举行的2019年沃尔沃汽车可持续发展对话活动中,诺贝丽斯强调了对未来可持续交通做出贡献的承诺,并着重强调了与沃尔沃汽车在2019年实施的铝材闭环循环回收体系。
通过闭环回收体系,两家公司共同回收在沃尔沃汽车生产中产生的铝废料,从而实现了显著的二氧化碳减排效应,并将原铝投入降至最低。这将减少交付给沃尔沃汽车铝板78%的二氧化碳足迹,并确保沃尔沃的生产废料仍然在价值链中,且被无限次地转化为相同的高质量产品。
铝板闭环回收体系还包括引入绿色物流:将铝板运输从公路转移到火车。运输方式的变化,将使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68%。
DB37《铝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批准发布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与中国宏桥集团共同起草的DB37《铝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批准发布。“绿色工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提出,主要是锁定绿色制造工程及绿色制造体系,引导广大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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